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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擴大涉農資金整合試點范圍 覆蓋88個貧困縣

四川日報    2017年03月27日

    本網訊(陳巖)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貧困縣統(tǒng)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在201670個貧困縣開展統(tǒng)籌涉農資金試點的基礎上,2017年擴大試點范圍,新增18個試點縣,對88個貧困縣全覆蓋。 試點縣可對省級及以下財政安排用于農業(yè)生產發(fā)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進行統(tǒng)籌整合使用,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

  本次納入試點的18個貧困縣包括廣元市利州區(qū)、南充市高坪區(qū)、營山縣、岳池縣、武勝縣、鄰水縣、達州市通川區(qū)、達州市達川區(qū)、開江縣、大竹縣、渠縣、合江縣、興文縣、筠連縣、高縣、珙縣、樂山市金口河區(qū)、峨邊縣。

  通知明確新增18個試點縣統(tǒng)籌整合使用資金的范圍參照此前試點。按規(guī)定,統(tǒng)籌整合使用資金的范圍在中央層面,包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 農田水利設施建設和水土保持補助資金、現(xiàn)代農業(yè)生產發(fā)展資金等19項資金,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三農”建設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調水工程、重點水源工程、 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等8方面的支出);在省級層面,為上述中央資金的省級配套資金和與上述中央資金共同承擔支出責任的省級資金。此外,各級財政安排用于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等社會事業(yè)方面資金, 也要結合脫貧攻堅任務和貧困人口變化情況,完善資金安排使用機制,精準有效使用資金。

  通知要求,對納入統(tǒng)籌整合范圍的財政涉農資金(含提前下達資金),分配給試點縣的每項資金增幅不得低于該項資金的平均增幅,資金一律采取切塊下達,不得限定資金在貧困縣的具體用途,資金下達文件要明確資金來源級次、 明確該項資金可納入統(tǒng)籌整合范圍。 新納入試點范圍的地區(qū),要大膽探索實踐,創(chuàng)新具有地方特色的財政涉農資金統(tǒng)籌整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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